疫情期间设赌博机 无知村民被判拘役
通讯员 俞哲文
本报讯 本想利用假期赚点“零花钱”,没想到触犯了法律。近日,开化县音坑乡村民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春节前,徐某想趁着春节村里人多,搞点“外快”,便买了3台“打鱼”赌博机(共5座),放在了徐某乙的小店里。1月15日,“摇钱树”到位,二人准备坐收渔利。
大年初一这天,派出所民警开展治安巡逻的同时,查看村民有无集聚情况。巡至小店时发现,有2名村民正在店里“打鱼”。经过询问,民警随后带走了徐某、徐某乙和“打鱼机”。
经查,徐某在2018年就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过,此次符合“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情形,应按照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3月2日,开化县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发生在疫情期间,设置赌博机增大了聚众的风险,同时鉴于徐某的认错态度,可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故经过综合考虑,建议法院判处其拘役3个月,且不适用缓刑。最终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