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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天平·温州

微播报

  温州中院:

  打造“法院讲坛”文化品牌

  2018年以来,温州中院积极搭建法院讲坛平台,着力营造“一人讲授、大家学习、人人当老师、人人有提高”的浓厚学习氛围,以讲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助力深入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截至目前,共举办法院讲坛15期,邀请44名院领导、专家学者、员额法官等上台主讲,参与干警累计达2000余人次。疫情期间,通过钉钉视频直播推出“线上讲坛”,主讲人自由选择讲课形式,干警通过发弹幕、点赞等形式积极参与,并及时做好影像记录,供干警反复学习,真正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

  温州法院:

  多措并举提升证人出庭实效

  为切实破解刑事诉讼证人出庭难问题,温州法院通过优化申请结构、强化证人保护等多举措提升证人出庭实效。2019年,全市法院共在385起刑事案件中通知835人出庭,实际到庭384起案件830人,证人实际到庭率达99.4%,出庭证人数量持续增长,保持全国领先。设立隔断作证室,通过采取化名作证、视频作证等措施,加强对证人身份及个人信息的保护,促使17人通过隐蔽设备出庭作证,3人通过远程视频作证,普通证人出庭作证人数同比增加了67人,增幅达6.62个百分点。

  鹿城法院:线上化解一因疫情防控不便入境涉外离婚纠纷

  3月20日,鹿城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线上高效化解一起当事人身处西班牙、因疫情防控不便入境的离婚纠纷。案件被告阮某现居西班牙,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便入境。为此,该案经办法官指导原、被告双方进入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调解,双方达成合意并完成调解笔录核对、签字等流程,使得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鹿城、永嘉法院:司法网拍VR看样“不停工”

  日前,鹿城、永嘉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出法拍房三维空间全景VR模型,并在淘宝拍卖平台顺利上线。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拍摄,构建三维空间VR模型,成功展现在线鸟瞰户型全貌,让竞买人实现足不出户“进入户内”观察户型结构、内部陈设、装修情况等细节。此举既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在线执行,又能让竞买人免去奔波,增加竞拍人数,最大程度实现拍卖标的价值,从而更好兑现债权人生效债权。

  瓯海法院:

  刑事“云审判”惩戒犯罪

  自疫情以来,瓯海法院高效运用智慧法院庭审平台,紧急采购3套远程视频庭审设备,加强刑事案件远程提讯、庭审的对接联络,通过证照比对、看守所核验等方式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QQ视频联线证人出庭作证等线上技术实现“云审判”,共办结刑事案件34件,网上开庭38件,实现刑事案件应开尽开,适用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无一延期。

  龙湾法院:首次在执行异议审查中移送涉虚假诉讼案件

  近日,龙湾法院在一起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案外人张某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捏造设立在抵押权设立之前的租赁关系,并以此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排除法院执行,在其异议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仍拒不腾退涉案不动产。据此,该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该院首次在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移送涉虚假诉讼案件。

  洞头法院:创新调解“三步法”提升民事调撤率

  洞头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通过把稳脉,用好对症下药法;建机制,用好激励保障法;重实效,用好督促履行法等,把调解工作贯穿民事审判工作全过程,力促案结、事了、人和。2019年,民事调撤率67.56%,居全市首位。

  乐清法院:

  强化疫情期间庭审公开力度

  疫情防控期间,乐清法院不断加强网络司法服务,严格线下保障措施,逐步形成线上开庭为主、线下开庭为辅的开庭审理模式,同时强化公开庭审力度,维护群众的旁听权利。对符合公开开庭要求的案件,全程庭审直播,案件当事人亲属及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直播网站参与旁听和监督。疫情期间,该院共庭审直播420余件,16万余人次观看直播。

  瑞安法院:一案例入选2019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日前,浙江高院发布了“浙江法院2019年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瑞安法院审理的“浙江盛丰塑胶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入选。该案是本次入选的全省唯一的破产和解案,是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和解)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拯救价值的典型案例。该案从正式受理到审结仅用时两个多月,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平阳法院:家事纠纷线上解

  疫情期间,为妥善处理家事纠纷案件,平阳县法院多措并举。通过移动微法院,引导当事人、代理人线上立案;同时,结合ODR等平台,加强人民调解员作用,防疫期间成功调解家事纠纷31起,其中还引入心理咨询师助力化解一起涉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此外,联合县妇联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平台推送普法文章,进行线上答疑。

  苍南法院:

  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宣判

  近日,苍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防疫期间口罩网络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该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虚构口罩货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李某等7人钱款共计53万余元,其中18万余元于案发前退还,35万余元被其用于网络赌博等。该案系苍南县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泰顺法院:疫情期间云执行

  泰顺法院对外公布“执行热线”,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浙江移动微法院”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了解案件进展,将执行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在避免人员扎堆的同时,将执行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起来。据统计,疫情期间泰顺法院运用“浙江移动微法院”执毕案件13件、调解案件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72.84万元。

  文成法院:远程审结一涉案1380万余元集资诈骗案

  3月10日,文成法院远程视频审结一起集资诈骗案件。据悉,被告人何某虚构投资、经商等事实,以高利为诱饵向20余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骗取资金1380万余元。文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责令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龙港法院: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日前,龙港法院推出“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若干建议”。该院将通过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力龙港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龙港市法治政府建设。

  (温萱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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