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资产转让招标公告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拟将对温州市月慧服装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公开转让,现特发出本转让招标公告,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转让债权情况
1、本次拟转让标的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对温州市月慧服装有限公司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以及由此转化的其他相关权益。截止2020年3月20日,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对温州市月慧服装有限公司享有债权金额为贷款本金2184万元,利息61.78万元,合计2245.78万元;以浙江月华汽配有限公司座落于瓯海经济开发区双堡路厂房抵押,建筑面积6032.51平米,土地面积3504.20平米,房产证号温房权证瓯海区字第0119732号,土地证号温国用(2005)第3-1864号,最高额抵押登记金额3000万元;张佩慧(最高额保证金额2700万)、林爱清(最高额保证金额2700万)、林月萍(最高额保证金额2700万)、温州市新海岸建材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金额850万)、张华(最高额保证金额850万)、张连冬(最高额保证金额850万)、张云(最高额保证金额850万)、张显华(最高额保证金额2700万)保证。
2、本次拟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不低于2270.6万元。
二、受让主体资格和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分支机构或自然人;
2、应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监管文件规定的买受银行资产商业性的资格。
三、招标组织安排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配合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对拟转让标的抵押物进行现场调查。
四、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方式为公开招标,以符合受让条件的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果到报价截止时间止,仅产生一名符合受让条件的报价者,且该唯一报价者的报价不低于2270.6万元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唯一报价为成交价。
五、报价时间
报价时间定于【2020】年【03】月【31】日【09】时起-【2020】年【04】月【9】日【17】时止。
六、其他事项
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对拟转让标的拥有所有权。
2、为力求规范、公平,本次资产将转让的基准日设定为2020年【3】月【20】日。
3、本公告不构成转让上述资产的要约或承诺。
4、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属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
联系人:金国海13806870231
詹 娜0577-8637185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
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