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利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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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浙江利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包括所有未偿贷款本金及利息)、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债权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主张和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特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责任和或其他义务,且转让方在本公告出具日之前对担保人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一并向受让方转让,债务人及担保人应据此向受让方履行相应义务。
转让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受让方:浙江利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数据基准日: 2017年 7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