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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告

  宁波市创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债权人:

  《宁波市创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通过,并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载定认可。

  根据破产方案,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总额为1681269.46元,其中:优先偿付职工工资680956.00元.破产费用及公益费用212014.35元.清偿比例为100%;普通债权分配金额为1469255.11 元,分配比例为1.73%。特此公告

  宁波市创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0年3月3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告 2020-03-31 2 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