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灌装“自产”假茅台 制假换来徒刑加罚金
本报讯(通讯员 胡萱 俞冲)茅台酒作为知名品牌,因此广受消费者信赖,可有人却嗅到了“商机”牟取非法利益。2017年,成某与妻子陈某通过网上购买工具自行贴牌灌装生产假冒的茅台酒对外销售。蒋某在明知生产、销售假冒茅台酒的情况下,仍为这对夫妇提供储存地点。
至2019年被查获,成某夫妇销售金额共计282100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00元,其中1017瓶假冒贵州茅台酒被查扣,货值金额456100元。长兴法院经审理,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成某、陈某、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至1万元不等,并对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