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缩短为8小时
刑事速裁“一站式”办案模式开启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沈晶
本报讯 3月30日,在嘉善县公安局罗星派出所,办案民警集中审理了4起危险驾驶案件。这批案件从警方立案侦査完毕移送检察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当庭宣判,仅历时8小时。
当天上午8点,犯罪嫌疑人进入派出所功能区,陈述犯罪经过。此后,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速裁程序适用告知书。很快,警方将电子卷宗移送起诉至检察院,下午4点,法院视频审理并宣判了案件。整个过程中,嘉善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实行“集中、简化”的办案模式,提高了司法效率。据悉,刑事案件进入速裁程序,虽然程序简化了,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没有减损。
通常情况下,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刑事犯罪,整个程序走完需要几个月。通过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案件办理全程提速;同时,被告人的知悉权、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援助权等也得到了充分保障。这得益于“一站式”办理刑事速裁案件工作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近日,嘉善县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机制规定(试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机制,实现了民警、检察官、法官分别通过三个端口完成案件办理,避免了人员流动,展现了各部门互相配合、协同战“疫”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