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浙0726民初4758号
黄东园、于学朝: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 浙0726民初475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 浙0726民初6503号
周艳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 浙0726 民初650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802民初748号
李二胜:本院受理原告衢州市柯城欧本门业商行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557号
王立仁:本院受理原告郭爱保诉被告王立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0 )浙0726民初557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浦江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1122破1号
本院根据星辉不锈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3月23日裁定受理星辉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24日指定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担任星辉公司管理人。星辉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5月6日前,向星辉公司的管理人(通讯地址: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6号二楼;邮政编码: 321400: 联系人:卢炳钧;联系电话: 13757099351) 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星辉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星辉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该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缙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