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安吉用“一站式”“一揽子”“全链条”赋予调处化解机制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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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企业负责人多次协商,但经济补偿金始终无法谈拢。无奈,我们申请了劳动仲裁。”当事人之一陈先生说。
安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黎春明马上对案件进行梳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劳动仲裁,最终裁决该公司另支付三人经济补偿金。“很满意,真实感受到了法律的作用!”陈先生说,当地法律宣传多,大家遇事都知道要“找法”。
这起矛盾纠纷的处理,正是安吉百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一个缩影。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安吉县派驻律师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同时建立了“访、调、诉”一体化机制,将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调解和司法裁定相结合,形成闭环处置模式,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变“信访”为“信法”
安吉余村,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两山”理念的同时,也在乡村治理的道路上探索“三治融合”新经验。该村在全县首创村聘法律顾问,并将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交给村民大会,同时充分发挥乡贤作用。十几年来,余村无一起刑事案件,无一起群体性事件,无一人越级上访,全村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到100%。
“我们把‘余村经验’和‘枫桥经验’相结合,在中心探索出情、理、法融合的多维调解新路径,通过聘请社会威望高、群众认可的调解员和乡贤人士,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从而让群众变‘信访’为‘信法’。”余洪波说,安吉的矛盾纠纷70%调处化解在基层,30%才流转到中心,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县域矛盾不上交。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余洪波表示,他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整合资源、科学规范管理,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