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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无纸化”

  通讯员 海薇 

  本报讯 近日,海宁市法院第六法庭,一起故意伤害案全程“无纸化”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案件现场勘查照片等卷宗材料通过屏幕呈现,实现了三方共同查看。本案当庭宣判,判决书将在5日内线上送达被告人。

  该案由海宁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与以往不同的是,检察院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向法院移送案卷材料。承办法官通过网上阅卷的方式了解案件。立案后,法院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将起诉书副本发送至被告人手机,通过“云庭”向被告人询问其身份信息及对起诉书的意见,并将录像视频上传至审判系统,提升了办案效率,实现了办案智能化。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开庭审理“无纸化” 2020-04-03 2 2020年04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