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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附表:资产转让清单 单位:万元

  根据杭州智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钮劲松于2020年3月1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杭州智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钮劲松,钮劲松已成为本公告项下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实际所有人。杭州智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此将上述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相关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认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以下统称“义务人”),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钮劲松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被吊销、注销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资产清单见附表

  杭州智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78-3176780

  钮劲松0575-88611204

  2020年4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2020-04-03 2 2020年04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