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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仲裁公告

  丽水瓯通汽车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19)杭仲字第1884号申请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与你方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仲裁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格式)、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格式)、答辩书(格式)、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20日内。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0年7月9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本委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87383)杭州仲裁委员会

  袁俊:本委受理的(2019)杭仲(萧)字第74号申请人徐智慧与你方关于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11月4日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19)杭仲(萧)裁字第74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仲裁委员会

  袁俊:本委受理的(2019)杭仲(萧)字第75号申请人文雯与你方关于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11月4日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19)杭仲(萧)裁字第75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仲裁委员会

  杭州铭福置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0)杭仲字第89号申请人杭州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仲裁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格式)、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格式)、答辩书(格式)、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鉴定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20日内。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0年7月8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有关鉴定事项,将根据《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本委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87383)杭州仲裁委员会

  金黎辉:本委受理的(2020)杭仲字第114号申请人王锦汀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仲裁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格式)、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格式)、答辩书(格式)、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0年7月8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本委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87383)

  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仲裁公告 2020-04-09 2 2020年04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