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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20年4月10日

  (2020)浙0104民催2号

  申请人上海铸致实业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该票据记载:票号3070005132260571,票面金额30000元、出票人大连合正发展有限公司、收款人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10月17日、汇票到期日2018年4月17日、出票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91民初4号

  严华燕、杭州花花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贤富诉被告严华燕、杭州花花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82民初575号

  汪志军:本院受理原告洪益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归还借款10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29日14时30分在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法庭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建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205民初4654号

  金苏芳:本院受理原告邱翠珍诉被告金苏芳、杨性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205民初46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法院公告 2020-04-10 2 2020年04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