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郁寡欢的他烧了自家房子
![]() |
本报记者 唐佳璐 通讯员 海飞 海薇 陈颖智 王婕妤 慕煊
时间:
4月8日
地点:
海宁市法院
“那天我喝了酒,想到生活中那些不如意的事,就决定放火烧了这个家……”想到1年多前的那场大火,向某心有余悸、后悔万分。
当天凌晨5点,64岁的向某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想到自己老婆没有工作,儿子儿媳又好吃懒做,苦闷的他不禁拿起床边的酒喝了起来。
在酒精的催化下,向某萌生了“把房子烧掉,自己也不活了”的念头,于是来到衣帽间,把被子、床单、衣服拿出来堆拢点燃;又到客厅、杂物间、阁楼,将沙发、木料、箱子等易燃物品统统点着,一时间,房内燃起熊熊烈火。
呛鼻的烟味惊醒了向某的妻子郭某,看到客厅有刺眼的红光和黑烟冒出,她马上喊上儿子儿媳救火,并拨打了报警电话。最终,消防人员扑灭了火势,救出了藏在阳台上的向某。
经司法鉴定,向某患有酒精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涉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向某被取保候审,并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海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8日,法院在向某所在医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向某因家庭矛盾,选择于凌晨家人熟睡时在家中纵火,其行为有可能危及家中五口人的生命安全,火势凶猛也有可能危及周边邻里,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