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善意执行 报废车获“新生”
本报记者 王小云 通讯员 胡萱
本报讯 “这辆被强制报废的车终于被拍卖掉了,我仅有的资产终于得到了变现。现在我的个人全部财产已上交。”近日,在法官会见时,身在监狱的黄某向湖州市中院执行法官当面致谢。
2014年,黄某驾驶自己的车伙同他人将冰毒从广西宾阳运送至杭州萧山。在宾馆内进行毒品交易时,黄某和同伙被警方抓获,车内的900余克冰毒一同被查获。之后,车辆被警方扣押。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黄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某的财产刑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到监狱会见了黄某,同时调查他的财产状况。调查结果显示,除了被扣押的丰田车,黄某名下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执行法官依法提取了被警方扣押的丰田车。
丰田车车况良好,行驶里程仅为7.1万公里,如能正常拍卖,估价应在10万元以上。但执行法官发现,因被扣押连续3年逾期未年检,该车已被强制报废。
为盘活被执行人黄某的资产,减少损失,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杭州市车管所。经过多次沟通和上报审批,该车从报废状态恢复正常状态,获得“新生”。
日前,该车经过公开司法拍卖,最终以12.6万元成交。在扣除拖车费、网拍费等费用后,剩余的12万余元用于缴纳黄某的罚没款。黄某的财产刑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