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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损毁“无主”樟树后除了罚款还要补种

  张凯凯 霍卫国 朱琼 

  因为毁坏了窗边一棵十余年树龄的“无主”樟树,宁波海曙区西门街道翠南小区居民林先生被罚款2100元。

  日前,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副中队长严广勇接到举报电话:翠南小区西湾路78弄平台入口处发生一起严重毁绿事件。严广勇当即带领队员赶赴事发现场。

  翠南小区是典型的老旧小区,穿过狭窄蜿蜒的弄堂,执法队员停步在一堵灰白的围墙外。只见一棵胸径硕大的香樟树顶着浓密的树冠,腰部唯一的分枝被砍下,根部的树皮遭到了围剥。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工作人员经过仔细勘查后,认为这是典型的砍伐毁绿行为。由于遭到围剥,这棵枝干直径18厘米、根部直径38厘米的香樟树,存活概率已小于一成。

  对香樟树“下手”的林先生说,毁绿行为原是出于安全考虑。“一来树根越长越粗会拱起墙角底部,带来安全隐患;二来担心树冠长到5楼高时再处理可能力不从心了,所以决定早点下手。”在他看来,没人管、不伤及任何人利益的野树就可以任意处置。

  据了解,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居住区的树木应归该居住区业主所有,即便树木对生活便利及安全造成了影响,砍伐树木也需要经过审批,并进行补种。

  近日,林先生在完成笔录调查后,在罚款2100元的处罚决定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严广勇说,接下来,林先生将与社区、物业一起,落实绿化补种和领养事宜。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损毁“无主”樟树后除了罚款还要补种 2020-04-17 2 2020年04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