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宁波飞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波飞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2月20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2月26日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2018)浙0213破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宁波奉化飞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进行一次分配,确定于2020年4月17日前分配完毕,分配总额为人民币50, 061, 093. 77元,其中分配共益债务53, 854.00元,工程款优先债权6, 007, 766.00元,有财产担保债权37, 218, 371.06元,第一顺序职工债权1,673, 559.38元,第二顺序税收及税收性质优先债权277, 709.82元,第三顺序普通债权4, 829, 833.51元,清偿率为22.4%,无提存。
特此公告。宁波飞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