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诈骗获刑
通讯员 吴柳青 缪婷
本报讯 近日,嘉善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法院起诉一起案件。
被告人丁某某利用自己驾校教练的身份,以帮忙交驾考培训费为由,向学员实施诈骗。经法院审理,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46000元。检察官提醒,准备学车的群众应尽量前往驾校报名,并及时索要发票等凭证,防止上当受骗。
通讯员 吴柳青 缪婷
本报讯 近日,嘉善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法院起诉一起案件。
被告人丁某某利用自己驾校教练的身份,以帮忙交驾考培训费为由,向学员实施诈骗。经法院审理,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46000元。检察官提醒,准备学车的群众应尽量前往驾校报名,并及时索要发票等凭证,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