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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向好友索要业主信息 发到建材商家群共享

34人涉案,已有8人获刑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岳思轩 

  本报讯 日前,乐清市检察院受理了一批34人的家装行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窝案,这是温州地区首例泄露小区业主信息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这些涉案人员均是乐清各地建材商家,他们共享业主个人信息,并对业主进行电话推销轰炸,令人不堪其扰。

  北白象人陈某今年45岁,销售空调多年。去年,乐清市区某小区业主喜提新房,开始入住装修,在物业公司登记了个人信息。而该小区物业管理员黄某正巧是陈某的好友,一次聚会时,陈某向黄某索要一份业主信息资料。觉得能帮好友拉生意,黄某就答应了。

  这份业主信息资料,陈某并没有独享。在一次家装节活动上,陈某加入一个以建材行业从业人员为主的微信群,并在群里分享了这份资料。不止是陈某,群里经营地板、瓷砖、家居等商家为表示诚意,也共享了他们获取的乐清各楼盘的业主信息资料,包括业主的姓名、电话号码、楼号幢号,有些甚至还包括房屋面积、身份证号等,总数额达数万条。

  拿到这些信息后,商家们开始对业主进行各种营销轰炸,有的业主一天接到的骚扰电话达五六个。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乐清市公安局立案调查,34名嫌疑人接连落网。

  据检察官统计,这一系列案件涉案嫌疑人共3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至少600多条,最多的达8000多条,涉及乐清五六十个楼盘、上万户小区业主信息。根据《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恰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期,本着罪行相适应的原则,乐清市检察院对该案中犯罪情节较轻且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的13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近日,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其中8人,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到3年不等。还有13人正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向好友索要业主信息 发到建材商家群共享 2020-04-21 2 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