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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防空地下室成了“储物房”?

检察官:别看它“不起眼”,却事关国防利益

  通讯员 项卫兵 

  防空地下室内堆放着大量废弃物,现场脏乱不堪……近日,台州椒江区检察院办理一起防空地下室受侵害“等”外行政公益诉讼案,属全国首例。

  去年8月,椒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实地走访排摸中发现,台州鼎泰海洋世界开发有限公司承租了台州海洋世界大楼,一直违规使用该大楼防空地下室,现场脏乱不堪,彻底变成了“储物房”。

  经调查,该防空地下室登记的平时用途是停车库,战时用途是人员掩蔽。检察官认为,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人防工程的使用功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有损国防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由于防空地下室公益诉讼属新领域,缺乏可参考援引的先例,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召开部门会议,明确调查取证方向和法律适用问题。

  同时,检察官还对全区范围内防空地下室违规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调查。厘清思路后,经请示上级院,最终确立对该案以危害国防利益“等”外案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近日,椒江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查处防空地下室受侵害的行为,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

  截至目前,该防空地下室受侵害的状况已消除。

  检察官说法: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防空地下室是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的战(灾)时可用于防空(灾)的地下建筑物,属于人民防空设施。其基本功能是战(灾)时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保护国防设施、维护国防安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地下人防设施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正确使用、共同维护好这个看起来“不起眼”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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