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诉前会议,请来了人民监督员
通讯员 桐检
本报讯 诈骗者退还赃款并获取被害人谅解后,可以适用认罪认罚吗?近日,桐庐县检察院针对这起诈骗案召开诉前会议,听取辩护人、侦查人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这也是该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
2019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谎称父亲受伤、看病需要手术费,向多人骗取钱款87500元。此后,徐某某将骗得的钱用于还债、挥霍。案件移送到桐庐县检察院,在检察官的多番沟通协调下,徐某某退还赃款69500元,并取得各被害人谅解。
诉前会议上,办案检察官从事实认定、案件定性、危害后果等角度,对徐某某展开释法说理;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人民监督员综合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案发后和解情况,各抒己见、讨论沟通。
最终,徐某某真诚悔过,当场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按印。该案将以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方式,起诉到桐庐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