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年4月24日
(2019)浙0191民初2417号
林施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被告林施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2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3291号
杭州心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闫永超、周颖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3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2812号
陆飞:本院受理原告阮国红与被告陆飞、朱佳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28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3134号
杭州希达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甄晓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3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91民初701号
杭州叁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再龙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公民授权委托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二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浙8601民初362号
浙江天堂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詹宇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浙8601民初24号
高国华:本院受理原告李洪祥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6274号
叶宇浩:本院受理的原告李亚飞诉被告叶宇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62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8912号
吴琴琴:本院受理原告吴雅仙诉被告吴琴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8912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9546号
李海娜:本院受理原告梅继峰诉被告李海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95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二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9009号之一
董直牧:本院立案受理原告陆立平为与被告董直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900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9724号之一
洪有琴:本院立案受理原告张金保为与被告洪有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972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浙0281民初2272号
郑朝阳:原告余姚市遵滔建筑材料商行诉被告郑朝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400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的1.5倍支付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余姚市人民法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适用简易程序,由裴丹法官担任审判员,定于2020年7月13日下午14时10分在余姚市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民初743号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勇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3民初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1488号
何肖、何忠玉: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文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何肖、何忠玉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31日9:30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你们务必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4738号
浙江巨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周巨芬、郑凤英、余斌、陈可爱、许晟、凌亮静、李锦瑜、浙江和通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平阳汇金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中城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巨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周巨芬、郑凤英、余斌、陈可爱、许晟、凌亮静、陈坤东、李锦瑜、黄崇光、林显丽、浙江和通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惠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平阳汇金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爱居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3民初47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182号
温州市龙湾长安电镀厂、金长安、郑少秋、金子诺:本院审理的原告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与被告温州市龙湾长安电镀厂、金长安、郑少秋、金子诺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1443号
林绍贵、陈亮: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林绍贵、陈亮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0)浙0303民初14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16日9:30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你们务必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1568号
吴永、唐诗芬: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永、唐诗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0)浙0303民初15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16日9:00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你们务必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92号
马云超: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连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马云超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1258号
严锋、蔡玉洪、严志君、黄庄娣:本院受理的原告蔡碧荷与被告严锋、蔡玉洪、严志君、黄庄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13日14时30分在本院梧田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230号
黄建成: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建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232号
王巍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巍巍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234号
徐桂敏: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徐桂敏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238号
刘建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建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06号
陈淑燕: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陈淑燕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08号
张向燕: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张向燕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10号
余艮萍: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余艮萍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12号
叶小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叶小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14号
陈建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陈建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16号
黄良友: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黄良友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17号
沈程鹏: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沈程鹏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71号
赵崇洁: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赵崇洁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72号
王旭彬: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王旭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73号
赵小燕: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赵小燕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75号
倪旭南: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倪旭南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376号
徐敏: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徐敏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振宏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柳市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0)浙0382民初166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0年7月30日09:0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24破6号
本院于2020年4月10日作出(2020)浙032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黄陈忠对永嘉振鸿物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脑摇号确定,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永嘉振鸿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永嘉振鸿物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5月27日之前向管理人(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亨哈大厦西首6楼,联系人姜夏豪,电话13567160035)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处理。永嘉振鸿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本院定于2020年5月2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三、永嘉振鸿物流有限公司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本院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127条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永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24破7号
本院于2020年4月10日作出(2020)浙032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欧佶达皮革店对永嘉县大升鞋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脑摇号确定,指定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担任永嘉县大升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永嘉县大升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5月29日之前向管理人(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主楼五楼,联系人王叶苗13806879080、谢瑶瑶17858955184)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永嘉县大升鞋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本院定于2020年6月1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三、永嘉县大升鞋业有限公司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本院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永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896号
王永刚:本院受理原告冯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21民初830号
嘉善勤增电子有限公司、许卫国:本院受理原告许沛霖与被告许卫国追偿权纠纷一案[(2020)浙0421民初830号],原告诉请:1、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2071555.05元及利息(以2071555.0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货款利率自2016年8月25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请求判决被告二以人民币1000000元为限额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西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20)浙0421民初924号
沈婷:本院受理原告孟令柱与被告沈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421民初924号],原告诉请:1、判令原被告解除婚烟关系;2、判令儿子孟峻宇(2012年7月6日出生)由原告抚养;3、判令被告承担抚养费1000元/月;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西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20)浙0502民初1271号
陈蚕法、周雪丽: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林支行与陈蚕法、周雪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3日9时00分在本院二楼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20)浙0523民初897号
徐微:本院受理原告马家园与被告徐微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各项劳务报酬1020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定于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安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