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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仲 裁 公 告

  杭州之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2019)杭仲字第1145号申请人杭州富春硅谷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之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同时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本委于2020年2月10日在《浙江法制报》向你方公告延期开庭的通知。现仲裁庭重新排期开庭,将于2020年7月17日14时30分在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第四仲裁庭,邮编:310005,电话:0571-85464912)。

  杭州仲裁委员会

  杭州必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19)杭仲字第1438号申请人安徽省薛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必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出庭通知书及申请人补充的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质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为:独任仲裁员胡斌。上述质证期限届满后,仲裁庭定于2020年7月9日下午2点3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电话0571-88382507),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仲裁委员会

  利都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方建荣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6月30日14点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建瑞大厦社会治理联动中心218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仲 裁 公 告 2020-04-24 2 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