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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天平

法院公告

2020年4月26日

  (2020)浙0102民初528号

  刘广:原告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兆玮、刘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890号   

  沈林龙、曾庆琴: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谢冬、陈文萍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102民初890号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2日上午9:30在基金小镇法庭(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第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5822号

  余方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诉被告余方赟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公民代理须知、民商事诉讼权利义务及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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