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工人发了两遍工资 这笔损失谁来承担?
王卫国 莫洪庆
近日,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人民调解委员老娘舅朱玉根受理了一起劳务中介纠纷案。
纠纷发生在自然人李金花与法人单位嘉兴旭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祖籍湖南的李金花前几年就到嘉兴打拼,身边积累了大量老乡资源。有了这个优势,她便做起了劳务中介业务,但她没有申领执照。
去年5月,李金花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嘉兴旭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为该公司提供快递业务员。现在,李金花称,旭日公司拖欠她个人劳务费及工人工资共36618.5元。双方就劳务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请求大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老娘舅朱玉根经过约谈和实地调查后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李金花给旭日公司输送了劳务工若干名,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李金花向旭日公司输送的人员,工资收入由旭日公司转到李金花处后,由李金花代发给劳务人员,这其中,李金花提取一定的中介劳务费。就这样,几个月过去了,这一合作模式运转顺利,三方相安无事。
而进入2020年1月,疫情来了,与许多行业一样,旭日公司的业务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工资发放出现拖欠。为此,李金花与旭日公司发生了摩擦。与此同时,旭日公司在未与李金花沟通及核对的情况下,自行发放了部分回老家过年的劳务人员的工资,而李金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垫资发放了部分人员的工资,也就产生了重发。发现情况后,双方想方设法弥补,但员工都是外来散工,追回重发工资的可能性极小。双方之间的账到底怎么算?引发了纠纷。
朱玉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希望双方面对现实,本着吃一堑长一智的心态,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嘉兴旭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李金花36618.5元,旭日公司之前向部分工人发放的5000元工资,由李金花自行向工人收回;3月2日前的工人工资全部由李金花支付,之后双方合作事宜终止,工人工资由旭日公司发放,与李金花无关。
(文中当事人和公司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这起纠纷主要涉及劳务派遣公司与无证劳务中介之间的权限问题。无证劳务中介组织劳务工提供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再把人力资源提供给相关有需要的企业,人员工资由无证劳务中介发放,这其中,风险指数是很高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无证劳务中介是不具备发放工资权限的。假设,无证劳务中介如果卷款“跑路”,付出劳动的员工工资由谁承担?这起纠纷牵涉的金额不是很高,也没有发生中介“跑路”的情况,但也值得引起相关从业人员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