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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20年4月30日

  (2020)浙0102民初1100号

  郭海平、郭鲜红、王朝兵:本院受理(2020)浙0102民初1100号原告浙江裕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郭海平、郭鲜红、王朝兵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1102号

  陈祥宝、陈素娥、陈斌、李星、叶小霞:本院受理(2020)浙0102民初1102号原告浙江裕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诉陈祥宝、陈素娥、陈斌、李星、叶小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5831号

  陈建忠: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与被告陈建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02民初5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6民初557号 

  吴杏泉:本院受理原告唐代鱼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26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9863号

  浙江红豆杉林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柯成颉诉你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4月1日裁定驳回起诉,因柯成颉依法提起上诉,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2478号 

  完贵松: 本院受理原告葛王磊与被告完贵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2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3490-3496号

  杭州菜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万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3490-3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3142号 

  杭州希达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勇与被告杭州希达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3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91民初234号

  陈小雷:本院受理原告朱洪标诉被告陈小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公民授权委托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9429号

  蔡卫明:本院受理原告江青正诉被告蔡卫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94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六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8666号

  杨忠:本院受理原告李见中诉被告杨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86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8426号

  李顺国:本院受理原告田祖芳诉被告李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84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9767号

  杭州恒光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杭州余杭君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居住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110民初197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7223号

  徐喜水:原告贺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居住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110民初172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浙8601民初284号

  车好多汽车销售(江苏)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之江客运出租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吴建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浙0281民初2088号

  傅建炜、姚雪飞:本院受理的原告郑波英与被告傅建炜、姚雪飞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281民初208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余姚市人民法院丈亭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1475号

  金俊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文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迫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8月3日上午9点00分在状元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1145号

  王红利:本院受理原告周丽丽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去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 浙0304民初8821号

  盘继新: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梧田萌升模具厂与被告盘继新加工合同纠纷一 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 浙0304民初88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8868号

  伍庆海: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强利眼镜配件加工场与被告伍庆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 浙0304民初88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8620号

  戴林军:本院受理的原告郑爱永与被告戴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8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1330号

  温州市冠隆鞋业有限公司、史年华、周志龙、邓志均、王建翔: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市瓯海仙岩鸿发鞋材经营部与被告温州市冠隆鞋业有限公司、史年华、周志龙、邓志均、王建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梧田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569号

  刘晓云:本院受理原告胡灵孟与被告刘晓云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04民初5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83破2号

  苍南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根据苍南县翔宇办公设备经营部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市文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该院报请指定本院审理本案,并指定温州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6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398号瑞基商务楼516室,邮编: 325011,联系人:徐婷婷、张青出,联系电话: 15356288536、 15356288527), 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6月3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地址:浙江省龙港市海港路1180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3破1号

  苍南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根据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苍南县彩霸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该院报请指定我院审理本案,并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温州分所担任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6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504 室,邮编: 325000, 联系人:邵智康、高冲,联系电话: 13515878089、 13676736752). 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6月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地址:浙江省龙港市海港路1180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龙港市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法院公告 2020-04-30 2 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