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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通讯员 苍轩 

  本报讯 近日,苍南县法院正式作出终结陈某、刘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的裁定,这意味着该院首例实质性进入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案件正式审结。

  债务人陈某、刘某夫妻二人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根据陈某、刘某申请,法院于2019年10月22日分别裁定受理陈某、刘某个人破产申请,并摇号指定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为陈某、刘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管理人。随后,法院依法查询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信息、车辆信息等财产情况,管理人依法刊登公告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合并召开第一、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陈某、刘某个人债务清理方案,11位债权人同意集中清理申请人陈某、刘某所有的资产共作价144万元用于清偿11笔共计353万余元债权,未得到清偿的债权由陈某、刘某的债务人雷某承担。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是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重生机会的有益尝试。”该案审判员林法官介绍,该院将进一步审慎推进个人债务清理工作,为相关工作提供更多经验。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2020-05-07 2 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