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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为友借款背“巨债”?

背后是场阴谋

  本报记者 唐佳璐 通讯员 张琪 郝永 

  本报讯 出于义气帮朋友借款,结果还赔上了自己的宝马车,背后是“套路贷”恶势力团伙在作祟。近日,由绍兴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柳某某等5人一审获刑。

  小陶(化名)和周某是朋友。2016年,小陶的另一个朋友急需用钱,就委托小陶向周某借钱。出于朋友情谊,小陶同意并签署了由周某提供的借条,在扣除“行规费”“保证金”“利息”“砍头息”后,签署借条41万元,实际到手26万元。此后,小陶支付“利息”30余万元,但仍无法偿还高额债务,最终被周某强行拖走了名下的宝马轿车出售。

  小董(化名)也和小陶有相似遭遇,小董曾外出躲债,结果柳某等人就在其居住的小区内贴大字报、放高音喇叭……给小董父母及邻居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不过说起来,柳某也是从被害人成为加害人。他家庭经济条件优渥,因将钱款交由他人放高利贷,最后连本金都难以收回。柳某出于赌徒心理,向他人借款数百万用于放贷。期间,招募王某、赵某、梅某等,与周某合作进行“套路贷”。

  检察官认定该案系以柳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曾涉虚假诉讼2起、诈骗8起、寻衅滋事7起。日前,柳某某因虚假诉讼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75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为友借款背“巨债”? 2020-05-11 2 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