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签了一个名字,结果背上583万巨债
是什么让他主动腾退了自己和妻子的唯一房产?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王蕴
本报讯 “334万,成交!”5月,陈某名下的唯一房产通过法拍成功拍卖。时隔六年,他的案子终于划下了句点。走出检察院,陈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真好!”
困扰了多年的官司,要从他当年的一个签名说起。
多年前,陈某的连襟刘某在杭州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平时出手阔绰,对陈某一家也十分照顾。2013年的一天,刘某突然和陈某说手头资金周转困难,要他帮忙担保借款550万元,“只要签了名字就行,其余的一概不用管”。面对姐夫的请求,陈某不好意思拒绝。钱到位后,一切如常,直到2014年陈某接到了一个催债电话,对方称贷款已经逾期,再不处理就要被起诉了。
刘某宽慰陈某,叫他放心,他自会办妥。后来,对方公司提起诉讼,法庭上的事也都由刘某一手处理。陈某觉得,借款的事从头到尾都和自己没关系,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陈某没想到,拱墅区法院判决他履行550万本金、利息33万给付义务。此时,姐夫全家已经四处躲债,名下的房产也已被多个法院查封。2019年,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拱墅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接手该案后,对陈某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做了充分调查。今年56岁的陈某已经退休,妻子虽然还在上班,但她身患癌症和心脏病,需要经常跑医院。两人名下的财产就只有现住的一套房,如果该房产被执行了,两人的生活就得不到保障。
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官又细致地梳理了陈某家的实际情况,发现陈刘二人的丈母娘在杭州有一套房产,现在一个人独居,自刘某一家躲债后,丈母娘的生活起居也都是由陈某夫妇来照顾。检察官捋顺了陈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后,她才提讯了陈某。她给陈某的建议是: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但陈某似乎还有一些顾虑。该房产是他和妻子的唯一住房,如果腾退拍卖,他俩将面临没有住处的难处。检察官向他说明了唯一住房拍卖的司法解释及处理原则,并主动提出帮忙协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检察官与陈某的丈母娘沟通,老人同意与陈某夫妇同住。消除顾虑后,陈某快速将房屋腾退交付法院执行。
后续,检察官又多次奔走,召集侦查机关、执行法院、律师等各方召开了诉前听证会议。鉴于陈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自愿认罪认罚,已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各方对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均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拱墅区检察院对陈某从轻处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