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陈礼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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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陈礼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市日辉标准件厂债权资产(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陈礼,截止处置基准日2020年2月29日,我公司对温州市日辉标准件厂债权资产,债权总额为1725.33万元,其中本金1543.72万元,利息181.61万元。(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等详细信息见附表。)该债权资产包依法通过淘宝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给陈礼,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陈礼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陈礼
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