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市井事

“存13万抵18万” 买房款咋成了中介“服务费”?

杭州江干区一开发商被监管部门约谈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看中了位于杭州城东的天悦江湾公寓并参加开发商“存13万抵18万”的促销活动,刘女士交钱后拿到收据,没想到13万元变成了第三方中介公司的“服务费”。她要求退房退款,可开发商反而要她支付违约金,这起纠纷持续了近一年时间。

  昨日,记者从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彭埠市场监管所了解到,该所介入调查,认定涉事楼盘“存抵折”促销活动存在问题,对开发商进行约谈后,开发商退还了刘女士包括13万元存抵金在内的45万余元购房款项。

  去年3月份,刘女士参加了天悦江湾“存13万抵扣18万”的团购优惠活动,交了5万定金和部分首付。“钱都是直接打进了开发商的账户,一开始连收据都没有。”刘女士说,她认购的房子面积为45平方米左右,价格近170万元。在正式认购签订协议的过程中,销售人员让她签订空白的各类协议文件,她拿到收据才发现,13万元的存抵款变成了中介的“服务费”。而刘女士说,自己是在售楼处直接认购的房子,并没有委托或通过中介看房买房。

  到了去年6月,因首付资金无法凑齐,刘女士便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退款申请。但是,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敷衍拖延,还以刘女士违约在先为由,要扣除她已缴首付款的20%作为违约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僵持了近一年时间没有解决方案。无奈之下,刘女士于今年4月9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彭埠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到该楼盘销售现场调取刘女士当初买房的资料,在此过程中找到了一份事后补齐数据的开发商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委托协议,里面提到13万元为中介“服务费”。据此,执法人员正式约谈该楼盘的主要负责人,对该楼盘销售情况展开深入调查,同时组织双方协商处理。

  经过协商,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开发商退还刘女士所有已缴纳的购房款、服务费共计40多万元,以及买房的5万元定金。

  彭埠市场监管所所长雷亮表示,楼盘“存抵折”促销活动原本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开发商并没有事先告知购房者13万元为中介“服务费”,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购房者的知情权。

  雷所长提醒,消费者在选房购房时一定要保留好认购协议、收款收据以及买卖过程录音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存13万抵18万” 买房款咋成了中介“服务费”? 2020-05-13 2 2020年05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