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6版:深一度

因为父亲生前种下的一棵桂花树,兄弟俩赌气4年

调解员说“你们的母亲还健在,她该多难受啊”

桂花树挡住了哥哥家的窗户
弟弟同意修剪桂花树

  王博 张子歆 

  一棵桂花树,长在院子里,本是一件让人赏心悦目的事。可在宁波镇海区庄市街道,这棵茂密的桂花树,却让住在前后院的兄弟俩心生嫌隙,彼此赌气长达4年。

  咋回事?

  前不久,庄市街道某村村民孙甲到庄市司法所申请调解,称他弟弟孙乙家院子里的一棵桂花树严重影响了自家的采光和通风。调解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

  这是一个小院,前面住着的是哥哥孙甲,后面住着的是弟弟孙乙,长在院子中央的桂花树是弟弟孙乙的。

  经现场查看,孙甲家房子紧邻孙乙家院子而建,院子里那棵桂花树,树干约半米粗,繁茂的枝叶将孙甲家的北窗遮得严严实实,几根较长的树枝已经延伸到了厨房油烟管道内。

  孙甲说,原先自家厨房见光度很高,现在这棵桂花树越来越茂盛,导致阳光被遮挡,让厨房变得暗暗的,白天也需要开灯;到了下雨天更是头疼,雨水会顺着枝叶从油烟管道流进厨房,每次进去都需要特别小心,生怕一不留神就滑到。

  “桂花树是父亲在世时种下的,原本我想着等树长大了就进行修剪。但是孙甲老婆好几次从窗户丢垃圾到我家院子里,提醒过她也没见她改。我家院子靠墙处正好是一条下水管道,垃圾一堆积就容易把管道堵住,所以我干脆就不修剪树叶了。”说起这事,孙乙也气不打一处来。

  事情搞清楚了,调解员先是对孙甲老婆隔窗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然后,对于桂花树影响孙甲家采光和通风的问题,结合民法通则中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向孙乙进行了解说。

  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孙乙的桂花树遮挡了孙甲家,给孙甲家的采光、通风造成了影响,就应该适当修建枝丫消除影响。

  “亲兄弟有什么问题不能坐下来好好商量解决的?因为这点小事,两兄弟闹别扭闹了4年,值得么?你们父亲已经去世了,母亲还健在,你们想想,她年纪大了,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该多难受啊!”调解员的一番话,让兄弟二人不禁红了脸。很快,双方达成协议,由孙乙负责将桂花树遮挡孙甲家采光部分进行修剪,孙甲家保证不再往孙乙家院子扔垃圾。

  至此,因为一棵树引发的兄弟间的4年恩怨纠纷顺利化解。

  多懂一点法:

  这是一起典型的相邻权纠纷。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对于邻里之间,各方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浙江法制报 深一度 00006 因为父亲生前种下的一棵桂花树,兄弟俩赌气4年 2020-05-13 2 2020年05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