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偷卖窃听窃照设备,险些让家人“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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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贞妃 王小云 高敏 通讯员 吴爱晶 吕宇平 项衫萱 清溪 方斯剑
时间:
5月12日
地点:
湖州市
南太湖法院
2019年夏天,小黄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以涉嫌非法售卖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公安机关传唤,“我什么时候做了这种违法的事?”令小黄更想不到的是,背后犯罪的竟是自己的姐姐黄某!不仅如此,姐姐黄某的背后还有着一个经验老道的上家邹某。
因贩卖过窃听、窃照设备,邹某曾被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1年2个月。作为“老手”,他“门道熟”“业务范围广”,出狱后并没有改邪归正,自2018年起重操旧业,在深圳某电子市场售卖窃听、窃照设备。
黄某和邹某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交集,她只是想多赚点钱,二人很快通过网络成为了上下家,从事起非法出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勾当。这种交易需要隐秘,于是,黄某打起了身边人的主意。2019年5月起,黄某分别用自己丈夫、母亲、弟弟的淘宝账号注册了3家淘宝店铺出售正规拍摄器材,当遇到“有需求”的买家时,黄某就让客户添加自己微信。谈妥窃听、窃照设备型号及价格后,黄某再联系上家邹某发货。
在这一来一回的交易中,黄某和邹某以上述这样的隐秘操作向湖州的李某等多名买家非法销售窃听、窃照设备共计40余台,非法获利2万余元。
法院以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业器材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