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坐牢算什么,我失去的可是爱情”
她报警被上司性侵后,剧情反转
通讯员 肖检
询问室里,报警人小雅(化名)叙述着自己被上司性侵的经过,她的表情没有想象中惊慌,但一字一句让人心惊:她被持刀伤害、威胁、性侵!大家都以为小雅经历了一场噩梦,在看到她手背上明显的伤痕时,更是对她充满了同情……
这起因性侵报警的案件由此展开调查,然而结果让人意外——日前,小雅被杭州萧山区法院判刑,罪名是诬告陷害罪。
两人到底是何关系?
小雅报警后,警方询问了她口中的上司俞某。
“你和小雅是什么关系?”“案发当晚你去过哪里?”“你是否去过小雅家里?”面对警方的问题,俞某异常沉默,他不仅对当晚的事没有任何供述,甚至还否认自己认识小雅。
然而,警方提取现场痕迹发现,小雅的内衣裤和身体上均有俞某的DNA,现场查获的水果刀刀柄上,也有俞某的混合DNA分型。
很快,俞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也许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俞某最终说出真相。原来,他和小雅竟是交往2年多的“情侣”。
随着小雅再次被传唤,事情才得以真相大白。
小雅称,俞某是某公司领导,自己曾在该公司工作,期间,俞某一直很照顾她,两人日久生情。但因为两人都有家庭、孩子,所以平时都是悄悄来往,除公司内个别同事有所察觉外,其他知晓的人并不多。
一次意外,小雅的丈夫发现了小雅和俞某的关系,大怒之下选择和小雅离婚,还把两人的事情举报到了公司。很快小雅被公司开除,但她和俞某的交往却没有因此中断。
案发当天发生了什么?
案发当天,俞某来到小雅的租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结束后,俞某提出要离开,小雅却突然称要看俞某的手机,俞某没有答应,小雅心里已经不快,又提出要吃猕猴桃,俞某匆匆用刀削了个猕猴桃递给小雅,哄了她几句就离开了。
面对俞某的离开,小雅心里有说不出的委屈,她疯狂地给俞某打电话,哭诉对方变了心,对她不理不睬,叫嚷着“我恨你”,然而俞某只是在电话里哄着她,人却没有出现。
心灰意冷的小雅想,一定要让俞某比自己更痛苦,于是想到了办法——诬告他强奸。
据小雅供述,自己之所以想到告对方强奸,是因为两人刚发生过性关系,更有说服力。而她手背上的伤痕,是当晚在租房内做饭时自己弄伤的。
俞某则称,因为害怕被家人知道和小雅的婚外情,所以才迟迟不敢说出真相,而且他内心也始终不愿意相信,“真爱”他的小雅会告他强奸。
情节严重获诬告陷害罪
案发后,小雅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移送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提审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小雅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小雅在生活中应当树立起正确的婚姻观和爱情观,更要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
小雅当即表示后悔不已,称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
审查过程中,俞某也对小雅的行为表示了谅解。但小雅的行为不仅对俞某个人权利造成了侵害,更给司法机关正常办案活动带来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属情节严重,故综合该案情况,萧山区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对小雅提起公诉。
近日,萧山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雅犯诬告陷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检察官说法:
根据相关法律,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每个人都应树立起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在追求爱情的同时,必须遵守道德和法律规范;同时,要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在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