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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Q聊

楼上装修地板不慎 打穿了楼下天花板

法官算了笔账,案结事了

  临渊不羡鱼(湖州市中级法院通讯员 何姣):春晚小品《砸墙》看过么?我们这儿最近发生的事儿,和这个小品颇为相似:住在楼上的王某不小心将自家地板打穿,导致楼下沈某家的主卧、次卧以及靠北小房间的天花板被打出多个窟窿。

  长不大的徐米(本报记者 徐冬梅):这也太夸张了。双方后来怎么解决的?

  临渊不羡鱼:过程有点曲折。因为双方曾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沈某一气之下通过上网发帖等行为曝光王某。结果矛盾没有缓和,反而更深了。

  长不大的徐米:其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

  临渊不羡鱼:是的,沈某最后将王某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如果机械办案,案子虽然会判决,但两家的梁子也永远结下了。而拉近邻里距离,寻找共同利益,是解决该案的突破点。

  长不大的徐米:是的,与邻为善,才能以邻为伴。

  临渊不羡鱼:法官打听得知,沈某和王某其实缘分不浅,两人原是同村邻居,后来因该村拆迁,分到了同一小区,成了楼上楼下的邻居。于是,法官就从两家长久以来的感情出发,劝解他们积极解决问题。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案情有了转机。

  长不大的徐米:法官怎么做的?

  临渊不羡鱼:期间,法官为双方当事人精心算了一笔账:若安排开庭,双方对损失有争议,则必定需要提交鉴定申诉,不仅鉴定费用可能超过赔偿款项,案件审理期限也会拉长,矛盾加深势必会影响双方的心情和生活质量。这样一算,两家认为,矛盾经过调解解决“最划算”。

  长不大的徐米:厉害了,双方最后都各让一步了?

  临渊不羡鱼:嗯,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当场清结维修费、搬迁过渡费等8800元。

  长不大的徐米:俗话说“邻居好、赛金宝”,邻里之间磕磕碰碰在所难免,相互通融、相互理解,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之道。


浙江法制报 Q聊 00008 楼上装修地板不慎 打穿了楼下天花板 2020-05-18 2 2020年05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