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开疫情防护隔离网被拘留,他把公安局告上法庭
这是全省首例涉疫行政诉讼案
通讯员 吴晓珂
本报讯 疫情期间,义乌各个小区都进行了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可居民赵某却为了离开小区,用扫把撬开了小区用于疫情防护的隔离网。赵某为此被义乌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但他表示不服,向义乌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义乌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并赔礼道歉。
此案是全省首例涉疫行政诉讼案件。近日,义乌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院长胡公益担任审判长,义乌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栋出庭应诉。
赵某认为,自己破坏隔离网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且事后恢复了原状,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只需警告并罚款200元。可义乌市公安局却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所规定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对他行政拘留了5日。
赵某的行为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庭审中,各方当事人针对赵某提出的“并非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且事后有修复行为”观点、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辩论,当天并未宣判。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庭审结束之后,法院通过电话调解、当面沟通等方式,向赵某说明了防疫措施的重要性及公安民警在防疫工作中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告知了公安机关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和法律依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赵某同意撤诉,并对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及在防疫工作中作出的贡献表示理解和感谢。
5月19日一大早,义乌市法院收到了赵某递交的撤诉申请,并作出准许撤诉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