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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说法

吃了盘醉虾成了醉驾

的哥不仅要担刑责, 还断送职业生涯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王明远 

  夏日炎炎,一盘冰凉爽口的醉蟹、醉虾,或者酒糟黄泥螺、酒糟毛豆等等,是吃货们的心头好。最近,嘉善交警查到一起醉驾,可驾驶员声称没喝酒,只吃了一盘醉虾。莫非,真是醉虾惹的“祸”?

  当晚23时15分左右,嘉善县交警大队在罗星街道世纪大道亭桥南路附近设卡检查,一名男子驾车缓缓驶过。交警示意摇下车窗并接受吹气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9.2毫克/100毫升,已超过醉驾标准(80毫克/100毫升)。驾驶员邹某表示难以置信,说:“不会吧,我没喝过酒呀!只是吃了一盘醉虾。”还补充道,“会不会因为醉虾是用高粱白酒做的?”

  面对检测结果,邹某直呼后悔。邹某驾驶的车辆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返程时在嘉兴吃夜宵,吃了一斤左右的醉虾。

  随后,经抽血检测,邹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3毫克/100毫升。

  交警表示,邹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至于是否因为食用醉虾而引起,不影响案件的认定。由于邹某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他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民警提醒,无论是吹气测试还是抽血测试,都是测定血样中酒精含量作为酒驾标准,只要达到20毫克/100毫升便认定为酒驾,达到80毫克/100毫升便认定为醉驾,至于酒精来源于哪里并不影响结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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