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获当事人锦旗“点赞”
通讯员 林娴
本报讯 近日,一名原告将鲜花和锦旗送到了温岭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赵玲燕法官手中,赞扬她“为民办实事 真情暖人心”。
2019年7月4日,原告母亲在路上行走时,被被告吴某驾驶的轿车撞伤。原告母亲已78岁,事发后住院治疗五十余天后不幸死亡。经交警认定,被告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原、被告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故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认为原告母亲自身患有肺气肿、2型糖尿病等疾病,交通事故并非引起其死亡的直接原因,故请求对因果关系进行鉴定。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因果关系无法明确”。随后,赵玲燕多次组织各方调解,但保险公司无法妥协。最终,赵玲燕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被告吴某对原告母亲的死亡承担70%赔偿责任。判决后,赵玲燕还对保险公司代理人进行了详细的判后答疑,被告吴某及保险公司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