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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案卷

网店里的“特殊商品”将他们拖入深渊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金倩如 

  在网店花9.8元买一个所谓的动图或者视频制作的小教程,就能通过店家发送的网盘链接,随意下载海量淫秽视频。日前,经浦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浦江县肖某等人销售淫秽物品案”中的肖某,被法院一审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3万元。

  上架“特殊商品”

  95后肖某是云南人,到浦江打工多年。2014年起,肖某开始做网店生意。不过,网上卖的东西五花八门,卖什么更赚钱?肖某一直在犯愁。

  后来,肖某发现,卖黄色视频比较赚钱,于是在网上购买了大量的淫秽视频,再把这些视频存在自己的百度网盘里。2018年11月,他在自己的网店“随心动小店”里上架这些“特殊商品”。

  当然,电商平台不可能允许他上传淫秽视频,肖某就以高清动态图小教程、FLASH资源制作视频教程等名义,配上性感照片和淫秽字眼的标题来招揽顾客。

  尽管经过了伪装,但因为肖某的“商品”图片尺度过大且语言露骨,肖某的店铺还是被电商平台检测到并被扣了分。

  因为“随心动小店”有了不良记录,肖某就改头换面,到QQ群里又买了一个别人转让的网店,名为“长夜商贸部”,继续干起了老本行。

  这“生意”挺赚钱

  肖某店铺里的这些“商品”,价格在8.8元、9.8元、9.99元不等。顾客拍下商品付款后,肖某就会把自己的百度云盘链接发过去,让顾客在云盘上随意观看或者下载。

  截至肖某被抓获时,其注册的百度网盘内有淫秽视频内容2.5TB,数量达几千部,肖某从中获利上万元。肖某还将曾在自己网店里购买淫秽视频的顾客进行了分组,建立了很多分组群。据统计,肖某分组的组群里共有3115名客户。

  肖某的上家也50余家。后来,根据肖某的购买信息,警方又在嘉兴、台州、山东泰安等地抓获肖某的上家——犯罪嫌疑人戴某某、鲍某某、刘某等6人。目前,这些人全都已被起诉至法院。

  经审查发现,在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19日的21天里,肖某的上家刘某就通过其网店销售淫秽视频2747单,平均每天130单,共非法获利26369.6元。

  “我的店铺卖了几天淫秽视频后,就被封号了。后来过了几天,我再去重新登录,发现又可以了,于是就继续卖。”刘某交代说。

  “贩黄传黄”毁前途

  肖某的另一个上家鲍某,年龄更小,2001年12月出生,是一名在校体育生,曾多次获得省级跆拳道比赛前三名荣誉,国家跆拳道1级认证,原本前途一片光明。然而,接触了色情视频后,他的世界慢慢陷入了黑暗的深渊。

  “起初因为好奇心,到网上买了片子后在店家的网盘上下载观看。后来我发现,这样挺赚钱的,一本万利,就开始自己做。”2019年12月,短短10天内,鲍某某通过自己的网店销售了1719单,非法获利近2万元。

  近年来,网盘已成为“贩黄传黄”新的重要渠道。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云盘私密性强、存储空间大、存取方便等特点,大肆通过网盘将淫秽色情视频反复扩散传播,影响极为恶劣。通过网店销售、网盘传播,不法分子在短期内可获得巨额利益,因而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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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贩卖、传播淫秽视频20个以上的,应当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数量达到该条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数量达到2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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