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仅“多功能”,还很“智慧”
浙江公安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张水洪
近日,磐安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法制员审核发现,此案犯罪事实简单、法律关系明确,随即启动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通道。此案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到法官作出判决,前后仅用了不到8小时。
这种“速裁模式”,在浙江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成为常态,极大提高了刑事诉讼的办案效率、释放了司法资源、降低了执法成本。
建设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不仅是浙江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领域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的最新成果,也是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
44个中心已建成运行
我省政法系统从今年3月至明年1月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省公安厅党委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作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重要载体,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快了全面推进中心建设的步伐。
省公安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功能设置、机制保障和工作要求,通过新建、整合或改造现有场所的方式,提出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
照此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建设。宁波公安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建设验收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台州公安为中心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嘉兴公安、湖州公安、舟山公安的分管局领导带队逐一实地走访,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建设方案。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建、在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面积9.23万方;105个县级公安机关建成运行44个,完成率41.9%。
“多功能”办案综合体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如何强化司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效率?
中心根据办案流程、要素管理、协同保障等需求,设置办案区、监督管理区、办案辅助区、涉案财物保管区、支撑保障区、协同服务区等功能区,实现看管看押、人员审查、案件侦查、估价鉴定、监督管理、法院审判等工作“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真正实现执法办案“最多跑一地”。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