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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爱夫妻为何要撤销结婚证?

  通讯员 潘宇昕 

  本报讯 结婚十年才发现妻子的真实身份是外籍,丈夫宋某选择了原谅。可是后来,这对跨国夫妻却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还把民政局告上了法庭……近日,云和县检察院的一纸检察建议书,结束了这场持续3年的纷争。

  宋某与妻子于2006年结婚,育有一子一女。然而,2017年的某天,他带着妻子来到云和县民政局,要求撤销两人的婚姻登记。

  因没有相关依据,且妻子身份无从考证,民政局以不符合撤销情形为由,拒绝了申请。今年1月,宋某一纸诉状将民政局告到法院。由于行政诉讼实行异地管辖,该案由庆元县法院接手。

  为何宋某与妻子结婚15年,却要撤销结婚证?原来,宋某眼前的妻子并不是结婚证上的“娜某”,而是冒用“娜某”身份的缅甸籍女子李某。

  在一次公安户籍排查行动中,李某交代了真实身份,其登记结婚时使用的是介绍人提供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公安机关遂依法收缴了伪造的身份证件并予以相应处罚。

  面对李某的坦白和多年的感情,宋某原谅了她。本以为可以继续安心生活,可没有真实的身份证件,给两人的生活造成极大困扰。于是,他们决定撤销结婚证,并以真实信息向涉外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申请登记结婚,不曾想又陷入了无法证明身份的“怪圈”。

  在法院尚未组织开庭前,宋某向云和县检察院申请了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查明,李某并非“娜某”,李某非法使用他人身份假冒“娜某”与宋某结婚登记,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要件,属于浙江省民政厅《妥善处理因当事人以非真实身份进行结婚登记案件的指导意见》(浙民事〔2019〕5号)中可撤销结婚登记的相关情形。

  此后,云和县检察院组织互为管辖地的庆元县、龙泉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明确由行政争议发生地检察院管辖行政争议案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行政争议案件共享机制,各检察机关做好线索移送和配合协作工作。

  4月20日,云和县检察院在该案未开庭审理前,向庆元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向云和县民政局出具建议自行纠正婚姻登记的函件。庆元县法院采纳了该检察建议,并向云和县民政局出具相关函件督促其撤销宋某与娜某的结婚登记。

  至此,一场长达3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云和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后,还与本地法院、司法局出台《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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