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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打击黑恶势力一样 打击网络“黑公关”

  石桥 

  网络“黑公关”,早已不是什么新词。其背后衍生出的黑色产业链,可谓愈演愈烈。电商行业已经成为互联网恶意推动传播现象的重灾区,其中一大特点是:将行业性普遍问题引导至特定竞争对手身上,进行标签式的污名化传播。

  据媒体报道,去年9月,在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协助下,执法机关查处了一处制造销售2000瓶假酒的违法窝点。但随后却有文章将执法机关的通报进行断章取义,将2000瓶假酒与拼多多进行强行捆绑。而实际上,涉事商品仅仅售出3单。随后,网络上还出现了发布“拼多多被曝售卖假洋酒”话题每条20元的“生意”。

  逮住一家企业的小错误、失误,甚至子虚乌有的事情,就进行强相关、扣帽子、贴标签的刻意传播,然后上纲上线地去攻击抹黑,这种糟糕的“竞争手段”让一些市场主体不仅失去体面,还失去了最起码的“企业人格”。而站在整个市场的角度讲,“黑公关”事件不仅侵害了相关企业的商业信誉,更伤害了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肌体。

  近些年,“优化营商环境”屡屡被提及。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便提出,要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互联网上同样存在营商环境问题,只是互联网上的营商环境没有地域性,却有很强的隐秘性。

  去年5月,拼多多扶贫项目连续遭受有组织、有预谋的造谣抹黑。该事件最早发布在一个没有ICP备案的山寨非法网站,后来通过专业推手以层层转载方式“引渡洗白”。事实上,一些“黑公关”往往会将“黑通稿”首发于境外媒体网站,再推动境内网络媒体转载,等到对攻击对象产生负面舆论影响后,再将境外新闻稿源删除。

  一个健康的行业生态,应该依靠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质量等要素来竞争,而不是通过“黑”对手的形式来搞恶性竞争。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2条明确将“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列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网络“黑公关”不只是商业事件,还是治安事件、违法犯罪事件,要像打击黑恶势力一样给予严厉打击。


浙江法制报 专版 00010 像打击黑恶势力一样 打击网络“黑公关” 2020-05-29 2 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