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凌晨出手,专攻“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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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贞妃 王小云 通讯员 闫晓晓 清溪 阮臻炜 秀舟 秀湖 海薇 海飞
时间:
5月26日
地点:
龙游县法院
傅某在龙游开出租车,在他看来,共享电动车、网约车等抢走了不少生意,是自己的“竞争对手”。
2019年3月15日凌晨3点,傅某在下班路上看见6辆拜米共享电动车,顿时一股子怨气上了头。“龙游城区这么小,有了共享电动车,大家都不打车了!”这么想着,傅某上前,挨个将6辆电动车的把手全部扭坏。这还不够,接下来的1个月里,他先后6次用同样的方式将停放在龙游城区的16辆拜米共享电动车把手损坏。
另外,“抢生意”的滴滴车也没逃过傅某的“黑手”。“有时候看到路边有人打车,上前招呼却发现人家等的是滴滴车,太气人了!”傅某凭着多年开出租车的经验,瞄准了2辆私家车,“这2辆车都是跑滴滴的,而且经常停在同一个地方。”2019年10月,傅某又在凌晨出手,多次破坏2辆车的雨刮器。
直到案发,傅某因多次任意毁损车把手和雨刮器,造成财物损失价值共计1046.8元。案发后,傅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因犯寻衅滋事罪,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