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倒卖窃听窃照设备 女子及上家均获刑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倩 通讯员 邱艾嘉)邹某曾因贩卖窃听、窃照设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在利益的诱惑下,自2018年起他又“重操旧业”。
黄某通过网络成为了邹某的下家。2019年5月起,黄某用其亲人的淘宝账号注册了3家淘宝店铺,出售正规拍摄器材。但当遇到“有需求”的买家,黄某就引流客户让其添加微信,确认购买后,便由上家邹某发货。截至案发,邹某和黄某以上述方式向湖州李某等多名买家非法销售窃听、窃照设备共计40余台,非法获利20000余元。
近日,南太湖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