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一版要闻

从案件“办理”到社会治理,我省检察机关精心保护未成年人

首创强制报告制度推广全国,13起案件省级督办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阮家骅 

  1日,在“六一”儿童节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主题开放日,通报2019年以来全省未检工作情况,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多样的形式让社会各界更深入地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深度地参与到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中。

  13起重大恶性案件挂牌督办

  近年来,暴力伤害、虐待未成年人案时有发生。去年6月,杭州萧山某医院医务人员在接诊中发现5岁女孩小月(化名)伤情异常,依据强制报告制度报案。萧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查明小月被养母钟某某以镊子扎刺身体、鞋带绑手甚至热水冲烫等手段长期虐待摧残。公安机关以虐待罪将钟某某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又追加认定故意伤害罪,建议数罪并罚,获法院判决支持。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对类似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伤害未成年人案件,我省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2019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3起。全省起诉、已决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3人,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人。

  2018年7月,杭州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借鉴杭州经验,我省的温州、嘉兴、金华等地检察机关也纷纷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推行这一制度。一年多来,强制报告制度在发现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杭州为例,杭州市检察机关依托该项机制已先后查立相关刑事案件33起。不久前,这一制度还在全国推广,最高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这一强制报告制度。

  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在浙江,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光是在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检察机关也强化依法监督。温州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监护侵害案中,针对孩子母亲监护明显失当的情形,探索创立“未成年人监护失当分级处理制度”,在全面考量监护干预相关要素后,用矫正补强监护能力,取代简单的剥夺监护权,为后续亲情弥补和关系修复奠定了基础。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杭州复兴南苑女童触电身亡案,检察机关在追诉犯罪的同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被害人家属依法向刑事被告人、雇主、物业公司等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得到法院支持。

  (下转2版)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首创强制报告制度推广全国,13起案件省级督办 2020-06-02 2 2020年06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