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回生病的儿子, 她违心同意将房子给孩子他爸
法院:撤销相关协议条款,房子归还女方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滨法
本报讯 2018年6月,杭州一位妈妈曾向社会多方求助寻找儿子。当年事情的结果是,妈妈最终为了要回儿子,签下离婚协议同意将房子过户给男方。最近,这件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滨江区法院一审判决房子归女方所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张明(化名)和陈红(化名)原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各自建立了家庭。十多年后,两人在同学会上重聚。2013年7月,张明离开原有城市,来到杭州与陈红再婚,并生了一个儿子。
可好景不长,2018年2月,陈红到滨江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儿子的抚养权归她所有。庭审中,张明强烈表示不愿离婚,认为有信心挽回双方的感情。法院从维护夫妻感情、有利孩子成长、促进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当时驳回了陈红的离婚诉请。
两人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陈红希望得到儿子的抚养权。张明则提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前提是陈红得把婚前购买的房子归于他的名下。
张明要的这套房子位于滨江区,是陈红的父亲在两人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女儿名下,是陈红的唯一住房,市值超过400万元。对于张明提出的这一要求,陈红并未答应。
2018年6月,张明将儿子带到省外藏匿起来。儿子被带走的40多天内,发烧转化成肺炎、支原体和细菌双重感染,陈红从张明这里得知这一情况后,心急如焚,最终接受了张明的离婚协议,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他。
2018年7月20日,两人正式离婚,陈红按张明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书及承诺书,保证房产全部归张明所有,并配合张明完成房产过户手续。至此,陈红才得以接回孩子。孩子被接回不久,就被确诊为自闭症。据陈红说,儿子此前就已出现一些疑似自闭症的行为,被带走40多天后,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签下离婚协议书后,陈红一直拖着没去办理过户。2019年6月,张明向滨江法院起诉要求陈红将房产过户给他,并对其不配合过户所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陈红则提起反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相应条款内容。
滨江法院一审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该房产归属的协议条款,房子归还女方。张明不服提起上诉。
杭州市中院认为,案涉房屋应认定为陈红婚前个人财产和两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合,陈红应对该房屋享有绝大部分权益份额。该离婚协议关于案涉房屋的约定不能认定为单纯的赠与协议性质,但体现了陈红将自己具有较高价值的房产转移给张明的一种让渡。张明将孩子强行带离陈红住处,并为躲避陈红的寻找而将孩子带至省外,长达40余天不让陈红看见孩子,此后商谈中张明表达出要求陈红以转移案涉房产所有权作为其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件,这些行为明显超出了离婚过程中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合理限度,其行为方式和目的均不应得到法律的正面评价。陈红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同意将案涉房屋过户给张明的过程中,其意志明显受到张明相当程度的控制,该内容并非在意志自由的状态下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经过综合考量而做出的妥协的合理范围。因此,驳回原告张明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