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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基准日:2019年12月12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标的债权本金基准日为2019年12月12日,利息基准日为 2015年12月31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债权利息金额以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

  根据谢建挺与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谢建挺已将其对表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故谢建挺与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谢建挺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及承担有关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女士 13957746398

  谢建挺

  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06-03 2 2020年06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