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年6月4日
(2019)浙0102民初4122号
杭州优信劳务有限公司、浙江联禧源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市玉皇山南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本院受理的原告翟水明与被告杭州优信劳务有限公司、浙江联禧源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市玉皇山南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102民初4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6民初824号
杭州玛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燕城十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玛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涉案美术作品并销毁库存,删除店铺中与涉案美术作品相关的商品信息,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5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执1965号
吕再昌:本院执行李民与吕再昌、吕郭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浙江广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广评字(2020)第0198号评估报告书和本院(2019)浙0106执19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浙江广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广评字(2020)第0198号评估报告书载明: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苑42幢1501室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6797500元;屋内可移动财产市场价值为4700元。(2019)浙0106执19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吕再昌名下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苑42幢1501室不动产及屋内可移动财产。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8601民初466号
西安京东讯成物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继荣诉你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浙8601民初465号
西安京东讯成物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波诉你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浙8601民初17号
俞焕千:本院受理原告方良根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