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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金华双泰车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年6月4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根据金华双泰车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金华双泰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泰车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6月14日,指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担任双泰车业管理人。

  为确保双泰车业重整成功,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参与双泰车业重整,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双泰车业基本情况

  2010年7月8日,债务人双泰车业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0558608699D,公司注册资本为1668万美元,其中金华双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50.68万美元,占51%的股份,香港SIG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17.32万美元,占49%的股份。公司注册地址为金华金东经济开发区正涵北街666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动休闲车(包含滑板车、高尔夫球车、旅游观光车、全地形车、老年代步车、农夫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蓄电池搬运车、电动清扫车、电动环卫清运车(以上为非公路用车),水上运动器材、五金工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制品、电热炊具、玩具、玩具类摇控模型、电动工具(除园林机具)、汽车配件、灯具、摩托车配件的生产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法定代表人:王灵美;经营状态:存续。

  二、双泰车业资产情况

  根据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初步审计报告显示,经审计调整后,截止本案受理日2019年6月4日,初步审计的资产总额51,245,620.79元,负债总额714,714,837.92元(其中担保负债650,804,530.23元),所有者权益为-663,469,217.13元。

  双泰车业实物资产主要是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正涵街666号的土地、厂房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其中厂房总建筑面积56,808.66 ㎡(有证建筑面积为56,280.66 ㎡,无证建筑物面积为528.00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27645.19㎡。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约1.3亿元。

  房产证号金房权证婺字第00349747号钢结构厂房及金市(两区)国用(2012)第305-23003号土地使用权以最高额抵押方式抵押于恒丰银行义乌支行,以一般抵押方式抵押于浙江摩兴电器有限公司。剩余房产及金市(两区)国用(2013)第305-01305号土地使用权以最高额抵押方式抵押于华融湘江银行株洲汽车城支行。

  三、报名事项

  (一)提交的报名资料:

  1、投资意向书(承诺接受本次招募投资人公告要求,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责任;说明参与投资意向,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地址、退款账户等信息)。

  2、投资人简介以及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书。

  投资人资格承诺书应当具有以下内容: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明确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项资格条件。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自然人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异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5、意向投资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管理人要求意向投资人补充提交的资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由意向投资人签名或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意向投资人应对其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17:00前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116号2楼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

  (三)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须在报名期内交纳贰仟伍佰万元的保证金,款项汇入管理人账户(户名:金华双泰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账号:33080010201000010103)。若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投资人,则该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无息返还。

  四、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资料费600元后,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复制双泰车业基础资料、债权人会议资料、评估报告等。

  (二)对于意向投资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双泰车业信息、数据、资料、报告等,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投资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若意向投资人递交的报名材料不全或逾期递交,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四)如管理人委托代理机构实施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各意向投资人应根据代理机构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五)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负责监督。

  (六)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丰律师,联系电话:13355791517;厉律师,联系电话:13819977775。

  金华双泰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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