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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平安巷

一纸不起诉决定,让出口企业重获生机

  本报记者 王小云 通讯员 宣漫 

  本报讯 “感谢检察院给我和企业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会全力恢复生产,为莲都发展作贡献。”近日,在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丽水工业园区某制鞋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接受教育训诫后作出郑重承诺。

  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该鞋企联系其他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用于抵扣税款,涉及税额共计61万余元,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调查走访中,莲都区检察院发现该鞋企在本地属于规模较大、有一定影响力的皮革制造企业,由于主营出口业务,在疫情影响下订单较往年大幅减少,企业生存出现危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鞋企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综合全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补缴全部税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免予刑事处罚。并且企业尚处“生命力”恢复期,倘若起诉,无疑是对该企业的一记重击。最终,莲都区检察院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决定对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9 一纸不起诉决定,让出口企业重获生机 2020-06-05 2 2020年06月05日 星期五